2010年新版药品目录将“办公” 2005年版将从12月1日起停用 11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执行全省新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用药标准。新版《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分西药、中药和民族药3个部分,共有药品编码16732个。其中,西药11744个、中药4812个,民族药176个。 据了解,《目录》适用于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本用药需求,是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强化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与基本标准。它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原2005年公布的《目录》将从2010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因病情需要,确需使用的,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批准,可适当延长至当次住院终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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