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新买的电动车竟然安装着一组旧电瓶,他找到经销商讨说法儿时,对方竟称“新车装旧电瓶是一种‘销售需要’。”对此省消协表示,经销商行为已构成欺诈。 3月23日,张先生在裕华区方村摩托车城一品牌经销店花费245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几天前,新车出现了小故障,他到修车摊修理时被告知,新车内安装的一组电瓶全是旧的。事后,他找到经销店要求免费更换新电瓶,对方却表示换新电瓶需加钱,免费的只有旧电瓶。“购买时,销售人员没有说电瓶是旧的,只说是小容量的。再说,新车本来就应该装新电瓶,商家这不是在欺诈消费者吗?”张先生气愤地说。 昨日上午,记者与张先生一起来到那家品牌经销店。一位销售人员解释说,张先生购买的电动三轮车有2450元、2850元两种价位,差别主要是电瓶容量大小不同,张先生图便宜,选购的是小容量的电瓶。 “三轮车本来该配大容量电瓶,小的是往电动自行车上装的。我就知道你还会回来,因为装的是旧的测试电瓶,这种电瓶保修期1年,出问题可免费更换,要是装新的小电瓶,就不能免费更换了,要交600元才行。”该销售人员说,他们可以免费给张先生更换一组新的小容量电瓶,如果他愿意掏钱,还可以更换新的大容量电瓶。 既然这辆车适合配大电瓶,商家为何不事先告知,建议消费者买大电瓶?销售人员说这是为了销售需要。最后,经过协商,张先生又花了350元换购了一组新电瓶。 对此,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这是经销商设置了多个“消费陷阱”,引诱消费者一步步陷入其中。首先以低价促销手段,让消费者购置小电瓶,却以次充好,为其安装测试电瓶,这一行为已构成欺诈;随后消费者找到经销商,经销商又以测试电瓶可免费更换为由,弥补自身过错,建议消费者换买大容量电瓶;最终,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换购了大容量电瓶。经销商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可向辖区工商部门反映,要求经销商给予经济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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