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吉安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考试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名义招生。 (三)坚持不让一人失学辍学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返尽返”,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并重点关注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防止学生失学辍学。对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各校不得拒收;对重度残疾儿童,乡镇由中心小学在特教学校指导管理下送教,县城由特教学校送教。县特教学校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健全阳光招生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公开、公平。 二、学区划分 (一)县城小学学区划分 下列学区指涉及道路同时框定的范围。 1.城关一小: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北、禾河以南、曙光路延长线以东。敦厚镇瑶前村委会。 2.海尔希望小学:富川路以东、君山大道以北、东昌路以南、兴华路以西、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延伸至吉安大道)以南、吉安大道以西。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3.实验小学:富川路以西、君山大道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东。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4.庐陵小学: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吉州路以南、园前路以西、清怡路以南、吉安大道以西。瑶池村委会易家村、古泽洲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敦厚村委会下底村。 5.天祥小学: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东昌路以北、兴华路以东、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延伸至吉安大道)以北、吉安大道以西(含碧桂园小区)。敦厚镇马甫村委会江背村、南坑村及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6.君山小学: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西、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曙光路以东、深圳大道以北。敦厚镇社前、金家村委会。 7.湖滨小学: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深圳大道以北。敦厚镇连山村委会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8.城北小学:吉州路以北、园前路以东、清怡路以北、富川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禾河以南。敦厚镇瑶池村委会匡家村、陈家河村、肖家河村、沅前村、樟溪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马甫村委会谢家村、官塘村、汀家洲村,禾埠村委会。 (二)县城初中学区划分 下列学区指涉及道路同时框定的范围。 1.文山学校: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君山大道以北、吉安大道以西。敦厚镇马甫村委会江背村、南坑村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2.城北中学:富川路以西、庐陵大道以北、禾河以南、曙光路延长线以东。敦厚镇敦厚、瑶前、罗家村委会和原厚丰村。 3.城关中学: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君山大道以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曙光路以东、深圳大道以北。敦厚镇金家、社前、对门、嵊上、店下、竹山、乌石、南街、仓田、下岭、廖家村委会,敦厚镇高塘街道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4.庐陵中学: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吉州路以南、园前路以西、清怡路以南、吉安大道以西。瑶池村委会易家村、古泽洲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敦厚村委会下底村。 5.城北二中:吉州路以北、园前路以东、清怡路以北、富川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敦厚镇瑶池村委会匡家村、陈家河村、肖家河村、沅前村、樟溪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马甫村委会谢家村、官塘村、汀家洲村,禾埠村委会。 6.湖滨中学: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深圳大道以北。敦厚镇连山村委会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7.至善中学: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曙光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 (三)乡镇学校招生入学 乡镇中小学不划定学区,由家长和学生根据就近就便原则,自愿申请到本乡镇学校就读。 三、学生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 (二)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 第一类:敦厚户籍、教育优待、外商和工作类 1.敦厚镇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挂靠户籍满3周年〔秋学期截至8月底,春学期截至2月底〕,与父母一方挂靠他人名下或单独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除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商品住房或自置房屋按房产地址(棚改户按拆迁房、安置房或过渡房地址)所在学区入学,无房产的按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不动产证(还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廉租房、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证件,自建房但无房产证的提供建房审批证,棚改户提供棚改办盖章的拆迁安置证明)。属于敦厚户籍的无房产家庭还需提供近期(2个月之内)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属敦厚镇县城户籍的无房产家庭提供父母双方在县城的无房产证明。 2.敦厚镇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挂靠户籍满3周年〔秋学期截至8月底,春学期截至2月底〕,与父母一方挂靠他人名下或单独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除外),可按本办法“学区划分”或村委会与政府签订的入学协议入相应学校就读。本办法“学区划分”未提到的敦厚镇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入敦厚中心小学或高塘小学就读。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厚丰村安置点户籍村民子女出具厚丰村委会盖章的安置房证明。有入学协议提供村委会与县政府或敦厚镇政府签订的入学协议。 3.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包括在岗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因公牺牲、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或伤残干警子女、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两次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以上的吉安县户籍退役军人或退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相关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证书和有效居住证明。 4.在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适龄子女,可按其单位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编制证和近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凭证。 第二类:房产类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商品住房或自置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房产地址(棚改户按拆迁房、安置房或过渡房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2.学生本人、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本户口簿,且父母在县城无商品住房,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第三类:外市随迁类 在县城有合法稳定就业及住所并到公安部门办理了居住证的吉安市以外户籍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小学在湖滨小学、君山小学、天祥小学、庐陵小学选择入学,初中在城关中学、湖滨中学、庐陵中学选择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办理)、就业证明(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和有效住所证明。 第四类:经商务工类 1.在县城实际经商(指实体店)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开始时间为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或在吉安县工业园区企业(指工业园起步区〔含立讯、立景〕、工业园西区、县物流园;或在县城行政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的非敦厚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小学在湖滨小学、君山小学、天祥小学、庐陵小学选择入学,初中在城关中学、庐陵中学选择入学。 2.在县城个体工商户务工或在县城从事快递、水电安装、装修、建筑、搬运等零散务工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的非敦厚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小学在庐陵小学、君山小学选择入学,初中在庐陵中学、城关中学选择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第1点经商还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店面正面照(招牌与营业执照店名一致),务工还要提供企业(用工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记录等有效证明)和劳动合同(属吉安县工业园企业务工的由企业和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盖章,属吉安县物流园企业务工的由企业和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同盖章;非园区企业务工提供企业盖章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务工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第2点还要提供个体户盖章务工证明、个体户营业执照和用工方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明),零散务工提供务工证明、租房证明、近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等能证明务工满6个月的材料。 上述四类入学条件中的商品住房或自置房屋包含廉租房、公租房、公寓,不含商铺、柴火间、车库和小产权房。上述四类入学材料由家长网上报名时手机拍照上传。 四、学生转学 (一)转学条件 1.义务教育转学。申请转入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按照本办法“学区划分”和“学生入学条件”规定执行,鼓励大校额学校学生转到非大校额学校。 2.普通高中转学。普通高中转学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2〕8号)执行,实行“同城不转、学校对等”原则,即县城内高中互不转学、民办转民办、公办转公办、重点转重点。民办高中和公办高中不相互转学。符合如下条件的,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位学校:(1)吉安县户籍学生、或父母一方为吉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江西省户籍学生、或父母一方在县城有房产的江西省户籍学生;(2)申请转入到我县公办高中学校的学生,其当年中考成绩(市外学生中考成绩根据当地考试总分等比例折算)应达到我县当年的公办高中录取线。 (二)转学时间 除不可抗力导致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变化外,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春季不接收学生转入,每年秋季转学办理时间与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同步进行。乡镇学校和普通高中每学期开学前10个工作日、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学。学期中途和休学期间不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三)转学流程 1.义务教育转学 (1)转入县城公办学校(含县城学校间转学)。学生家长手机登录“吉安县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提交材料→县教体局和学校审核→学校通知审核通过学生填写《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1份),与学籍表一并交转入学校即可报名入学,纸质与学籍系统转学由转入学校办理。 (2)转入本县乡镇学校。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房产、务工等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学籍表→转入学校向符合条件学生开出《吉安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在学籍系统上传《转入登记表》和相关证明。 (3)转入本县民办学校。转入学校开出《吉安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2份),收集学籍表和证明材料到教体局二楼招生考试股(2)办理→学籍管理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学校在学籍系统上传《转入登记表》和相关证明。 2.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家长持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学籍表到转入学校申请,符合条件开出《吉安县普通高中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2份)→家长持转学证明和《转入登记表》到县教体局二楼招生考试股(2)审核→学生家长将2份《转入登记表》交转入学校→学校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将所有《转入登记表》交一份至县教体局二楼招生考试股(2),并在学籍系统上传《转入登记表》和相关证明。 五、学校招生方式 (一)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报名时间,并在当地公布,由家长直接到校报名。 (二)吉安县城义务教育学校 吉安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每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小升初报名与其他年级接收学生转入申请同步进行。审核通过的第一、二类学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再录取审核通过的第三、四类,如剩余学位数不足则摇号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原则上应服从调剂。学生家长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真实完整且符合要求,不得同时多校报名,不得报不符合条件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材料报名。操作流程如下(具体以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当年招生报名公告为准): 1.报名。符合转学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在报名公告规定时间内用手机登录“吉安县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提交材料。 2.审核。县教体局组织人员对经商务工类实地核实,并根据系统匹配、实地核实情况对网上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摇号。相关学校对审核通过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第三、四类学生摇号录取。 4.补报。对逾期未报或因招生名额限制未入学而愿意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进行补报。 5.录取。审核结束后,“吉安县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将成功录取信息以手机短信通知家长,县教体局将成功录取名单发学校备案。属于转学的还需填写《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与学籍表一起交转入学校审核盖章,由学籍管理员于9月15日前到县教体局办理纸质审核。 6.上课。8月30日至31日学生到校报名确认,9月1日上课。 六、其它事项 (一)本办法适用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转学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中职学生转学按省市中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当年中招政策执行。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下发的有关学生入学和转学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中的“县城”指吉安县城区,不含井开区。 (四)在学生入学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和他人共有的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必须要求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对该房产的产权比例需达到100%。 (五)本办法由吉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入学转学的相关工作,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各学校要扎实开展义务教育招生的宣传,公布赣服通“上学一件事”系统报名流程,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及办法。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入学转学的报名方法、报名时间以及报名要求,确保入学转学工作稳步开展。 (二)严格控制班额。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机关审定的招生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严禁自行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严禁以考试、测试、面试等方式选拔招生,严禁接收学生借读、旁听,严禁掐尖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帮助转移户籍、安排家长在校内就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原则上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设置七年级(初一)直升招生计划。 (四)坚持“阳光招生”。充分发挥“上学一件事”系统报名、审查、录取等功能,提升招生管理水平。相关单位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附件: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图 说明:学区图仅供第一、二类学生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说明:学区图仅供第一、二类学生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来源:吉安县教体局 【来源:吉安县发布】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Powered by 吉安同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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