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青原讯 近日,笔者从青原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拒不支付不锈钢货款,市民阮某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据了解,2017年至2018年期间,阮某陆续从青原区某不锈钢批发部购买不锈钢材及配件用于加工。双方结算后,阮某向该不锈钢批发部出具了欠条一张,载明欠款11730元,并约定3个月内付清。后阮某不仅未如约支付货款,还又多次向该不锈钢批发部赊购不锈钢材2万余元。经核算,阮某共欠该不锈钢批发部货款32047元。因多次催收未果,该不锈钢批发部遂诉至青原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阮某限期支付材料款32047元及利息3763元。 因阮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该不锈钢批发部遂于2022年1月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阮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同时,对阮某开展专项财产调查。但经银行、不动产、公积金、市监、保险、车管等多部门查询,未发现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阮某未履行财产申报义务,青原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文/ 张龙飞、周佳玫、吴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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