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头没有零花钱,郑某便萌生了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可让他想不到的是,得手后还不到20分钟,就被警方抓获了。 5月2日23时10分,石家庄市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的周某电话报警称:他驾驶出租车将一名男子从石家庄市送到元氏县槐阳镇花园村村南后,被乘车男子手持匕首抢劫诺基亚手机一部、现金50元。接到报警后,槐阳刑警中队的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兵分两路,迅速沿蟠龙路向东西两个方向分头搜索,很快在蟠龙路外贸库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搜缴作案匕首一把、被抢手机及现金。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郑某系沧州市沧县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2008年出狱。两年多来,郑某一直在石家庄靠打零工为生。近日,因手头没有钱,便萌生了抢劫出租车的念头。当日22时30分许,他以到元氏县为由,租乘周某的出租车,寻找机会下手。当车行至元氏县槐阳镇花园村村南公路时,郑某示意停车,同时用匕首逼住周某,抢走了司机的手机一部和50元现金,但让郑某想不到的是不到二十分钟他就被抓获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