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青原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学习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选择了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17个地市和43个县(市、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江西2地入选,青原区成为全市唯一入选的单位。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农村重大改革。青原区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改革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制定了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微青原、“美丽青原”客户端、青原手机报等媒体开辟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栏,通过刊登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解读、播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封信》、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产权制度改革的舆论氛围。该区还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着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治理和社会领域等方面改革,一批重点改革项目落地实施。健全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发放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定成员人数177724人、户数46375户,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共109个,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拓宽富民增收主渠道。 文/彭生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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