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跳马王”楼云被“老东家”上海远界网络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公司财产。日前,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楼云上诉,判令其向公司返还宝马轿车等物品。 据了解,2006年8 月,上海远界网络科技公司任命楼云担任该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2007年底,公司表示由于亏损,请楼云及时处理北京分公司注销等事宜。但此后,楼云只将相关证照交还给公司,其使用的宝马轿车等财物却未返还。为此,被诉上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楼云返还宝马车等物。 楼云提起上诉后,日前,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朱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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